優質的人力資產是本公司成功的關鍵因素之一。將立弘生化的企業理念做為基礎,持續投資於人力資產亦有助於逐步實現本公司的企業目標。

現今,立弘生化的全球團隊逐漸茁壯成長,而我們的團隊只有一個單純的目標:為所有人類創造更美好的生活。

因此,如果您想在世界上留下自己的足跡,也許您已經發現自己是那位適合加入立弘生化大家族的人選。您準備好加入我們團隊了嗎?

福利及退休制度
立弘生化提供各項福利與退休制度,內容涵蓋了團體保險、定期健康檢查、租賃房屋之租金補助等福利,致力於為員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確保員工在職場上的工作生活能夠得到平衡與保障,並且為員工的長期未來提供充分的準備。
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公司提供之福利措施:團體保險、定期健康檢查、租賃房屋之租金補助(工廠)、年終尾牙,以照顧員工之生活。
・職工福利委員會提供之福利措施:定期舉辦員工旅遊、不定期舉辦員工聚餐會、三節獎金、五一勞動節獎金、生日禮金、並設有婚、喪、因公受傷住院及生育等之補助。
・年終獎金:按公司營運狀況並參照當年度考績發給,未滿一年者按在職月份比例計算。
・員工酬勞
・新人介紹獎金及新人久任獎金
・工廠之績效獎金、生產獎金、輪班津貼、假日加班費:2倍
・工廠備有員工交通車及員工餐廳
・週休二日、特休/年假、家庭照顧假、生理假、陪產檢及陪產假和其他勞工請假規則或勞動基準法等法規明訂之休假。

員工福利措施及實施狀況
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本公司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訂定員工退休金辦法,並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每月按已付薪資總額之6%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以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每年年底委請精算師精算,以確保退休金準備金提撥充足。

職工符合退休情形者,得申請自願退休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員工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不得強制其退休

・年滿六十五歲者

・身心障礙不堪勝任工作者

前項第一款所規定之年齡,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之;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本公司得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調整,但不得少於五十五歲。

退休制度與實施狀況
員工退休金給與標準

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前到職的員工,未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其於本公司之工作年資在本公司適用勞動基準法後的部份

・按其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兩個基數。但超過十五年之工作年資,每滿一年給與一個基數,最高總數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滿半年者以一年計。

・依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強制退休之員工,其身心障礙係因執行職務所致者,依前款規定加給百分之二十

・員工之退休金應自勞工退休之日起三十日內給付之

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後到職,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者,本公司按月提繳其工資6%之金額至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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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我們

Discovering nature's best nutrition and creating a healthy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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